第二十五章杨门论道(三)

作者:蝌蚪小尾巴      更新:2025-01-01 18:35      字数:1533
  

无善无恶心之体,有善有恶意之动,

知善知恶是良知,为善去恶是格物。

王守仁念出这首诗的时候就已经快接近圣人了,满屋皆惊。

良久太康公主朱秀荣说:“最近我看了西方传过来的圣经,里面有善和恶信仰问题。”

朱厚炜说道:“良知是心之本体,无善无恶就是没有私心物欲的遮蔽的心,是天理,在未发之中,是无善无恶的,也是我们追求的境界,它是“未发之中”,不可以善恶分,故无善无恶;当人们产生意念活动的时候,把这种意念加在事物上,这种意念就有了好恶,善恶的差别,他可以说是“已发”,事物就有中和不中,即符合天理和不符合天理,中者善,不中者恶;良知虽然无善无恶,但却自在地知善知恶,这是知的本体;一切学问,修养归结到一点,就是要为善去恶,即以良知为标准,按照自己的良知去行动。

但是有时候人的判断会出现错误,也就是意之动出现了错误,即不能正确地分辨善和恶,把恶当作善,把善当作恶,那么他的良知也会出现错误,从而格物也会误入歧途,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因为此时的心已经被私心和物欲遮蔽了,不是天理,这时就要反求诸己。努力使自己的心回到无善无恶的状态。回到无善无恶的状态了,才能有正确的良知,才能正确的格物。

什么是有理,只要格物致知来达到一颗没有私心物欲的心,心中的理其实也就是世间万物的理。天理不是靠空谈的,是靠格物致知靠实践,靠自省,即“知行合一”。

心中有天理,无私心,就好比世间有规矩,有规律,有规矩就能丈量世间万物的方与圆。无论有多少方和圆,无论这些方和圆的大小,都能靠格物致知揭破其规律,不然这些规律就是不正确的天理就在人的心中。

孝顺父母,心中有这个意念还不能算作孝,必须在实际行动中有所体现,并且在孝顺父母的过程中,奉养得宜,让父母舒适满意,这就是实践。表面上看这个实践好像是在对客观的父母进行作用,其实是对自己的本心进行作用,万物皆在本心。

这个孝顺父母的天理并不是在父母身上得到的,父母也没有教我们要我们孝顺他,这是纯粹发乎没有私心物欲的良知。而且父母死后,我们的孝顺之心也不因此消失。人之初性本善,婴儿是没有善恶之分。”。

朱秀荣说:“我读圣经的时候发现一个问题,《圣经》的理由是:因信着得救了,上天堂;因不信有罪了,下地狱。用这种哄孩子、吓孩子的方法让人去信,虽有利于基督教的实践,却也恰恰迎合了人的怕死的一面、贪婪的一面。这样的因果关系已经不给人以自觉、自醒的机会,人连追求高尚的机会都没有,又何(本章未完,请翻页)